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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竞技宝电脑版网页    发布时间:2024-07-09 03:29:37

注:慈溪市奇康轴承有限公司系公司前首席财务官周建芬之配偶劳永年控制的企业,截止2022年4月16...

产品详情

  注:慈溪市奇康轴承有限公司系公司前首席财务官周建芬之配偶劳永年控制的企业,截止2022年4月16日,前首席财务官周建芬离职已满十二个月,自2022年4月16日起,慈溪市奇康轴承有限公司不认定为关联方。

  股权结构:长华集团持股51%;株式会社FUSERASHI持股36.25%;株式会社九州FUSERASHI持股12.75%。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施螺子”)为公司与日方股东共同控制的合营公司。布施螺子《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布施螺子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委派三名,日方股东委派两名。所有须由董事会决议的事项至少有日方股东委派的董事一票赞成时,方可通过。

  经营范围: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金属制作的产品(除危险品)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金属制作的产品(除危险品)的进出口及上述同种类型的产品的批发、零售;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7,436.45万元,净资产50,871.5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6,395.46万元、净利润8,412.80万元。以上数据己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长华集团董事长王长土系布施螺子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庆系布施螺子董事,董事、副总经理殷丽系布施螺子董事及副总经理。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00.84万元、净资产97.35万元、2022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547.38万元、净利润70.8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沈文君控制的企业,沈文君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王长土配偶沈芬的胞弟。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9.19万元、净资产10万元、2022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01.2万元、净利润29.3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沈文君及其配偶王夏英控制的企业,沈文君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王长土配偶沈芬的胞弟。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482.37万元、净资产441.49万元、2022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439.71万元、净利润6.4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沈文忠控制的企业,沈文忠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王长土配偶沈芬的胞弟。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执行完成,上述关联方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外协加工、外购件采购和管理服务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一般商业原则,按市场惯例以按历史价格年降、询比议价、成本加利润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讨论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以上关联交易均为满足一般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长华集团确认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工业园区环城北路707号)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将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登记方法如下: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自然人股东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股东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法: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或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四)现场登记地点: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工业园区环城北路707号)。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