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慈溪市疫情防控期间第十三批新复工规上(限上)企业名单
来源:竞技宝电脑版网页 发布时间:2024-07-22 06:20:17
为实在避免相关人员活动和集聚带来的穿插感染,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作业,依照《关于进一步加速复工复产并调整企业复工流程的告诉》(甬防〔2020〕16号)等文件规则,企业复工实施“存案制+负面清单+承诺制”。一切企业(项目)在执行防控行动、向城镇(大街)报备后即可复工。现将第十三批新复工规上(限上)企业予以发布。触及全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保证城市运转和企业出产必需、大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触及重要国计民生的连续出产企业不再发布。
已存案复工企业必定严厉执行疫情防控办法,实在实行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职责,保证疫情防控和企业出产两不误。